双委〔2016〕15号
关于李丽丽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新机编〔2015〕14号文件精神,不再保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经研究决定:
免去李丽丽同志双水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16年4月28日
双委〔2016〕15号
关于李丽丽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新机编〔2015〕14号文件精神,不再保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经研究决定:
免去李丽丽同志双水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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