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可以通过备案系统自行办理,网站索取方法:1、可以通过新会区环境保护局的官方网站在页面上点击链接打开;2、可以到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或镇建环局索取网址。
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同时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
建设单位在线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