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是民间传统登高活动的节日。在新会区内的圭峰山、三江思仁公园及联和公园、古井大岭山、崖门红婆山、双水将军山、司前马鞍山等高山,都有群众登山游览的习俗。
为了保护山林,预防山火,维护秩序,保障安全,我区成立重阳节登山活动临时指挥部,各登山活动点成立指挥所,负责统一指挥和管理。
群众登高活动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进入登山活动区要服从公安、林政、治安人员的指挥劝导,遵守公共安全秩序。
二、要自觉遵守“五不准”:
1、不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严禁扰乱登山秩序的行为发生。
2、不准焚烧纸宝、香烛,严禁燃放鞭炮、烟花和孔明灯等。
3、不准乱丢烟头火种,严禁路烟和在禁火区内吸烟。
4、不准在山上生火野餐,严禁在山上露宿时使用明火。
5、不准攀折树木、砍伐树枝和挖树仔头,严禁在树木上刻字和在建筑物上涂写。
三、在全区各群众登高点的摊档,必须按划定的空旷地方摆卖。禁止销售火柴、火机、烟花、鞭炮、神香、纸宝、蜡烛、孔明灯等。山上的临时摊档一律不得使用石油气生火煮食。
四、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五、登山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不听劝导、阻碍执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如因违反本规定而引起森林火灾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肇事者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门市新会区森林防火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