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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试工作将暂停
2017-10-09 13:45:00   来源:    点击:

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新的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优化调整了考试内容题型、操作要求和评判标准。

 

 

为确保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改造和升级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江门市中和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将于2017年9月23日起暂停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工作,科目一及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正常进行;开平市百合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将于2017年9月18日起暂停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工作,科目一及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正常。

全市摩托车类驾驶人考试不受影响。考场改造完成并通过省公安厅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恢复考试,预计10月中旬完成,具体恢复考试时间,相关部门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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