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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手足口病防控相关指引(2015年版)的通知
2015-07-17 15:55:17   来源:    点击:

粤卫办〔2015〕1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健康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我委组织专家编制了《广东省家庭手足口病防控指引(2015年版)》、《广东省学校及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指引(2015年版)》等手足口病防控系列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指引,加强对辖区内各类机构的手足口病防控的技术指导,科学做好我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委疾控处反映。联系人:吴晓程,联系电话:020-83820678。

 
  附件:
  1.广东省家庭手足口病防控指引(2015年版)
  2.广东省学校及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指引(2015年版)
  3.广东省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指引(2015年版)
  4.广东省儿童保健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指引(2015年版)
  5.广东省社区手足口病防控指引(2015年版)
  6.广东省儿童游乐场所手足口病防控指引(2015年版)
  7.广东省托管早教培训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指引(2015年版)
  8.广东省儿童福利院手足口病防控指引(2015年版)
  9.广东省手足口病消毒工作指引(2015年版)
  10.广东省洗手指引(2015年版)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附件1

广东省家庭手足口病防控指引
(2015年版)

  一、日常预防措施
  (一)每天开窗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周对地面及桌椅台面、床围栏、门把手、电话等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擦拭。
  (二)儿童在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流动清水及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持续至少20秒;洗完手后应使用独立毛巾抹干手。
  (三)家长及看护人员在接触儿童前、替儿童更换尿布、处理儿童粪便及呼吸道分泌物后均要洗手。
  (四)餐饮具、奶瓶每次使用前应煮沸20分钟或高温消毒;玩具应每周清洗;尿布、毛巾、衣物、被褥等应经常换洗与晾晒。
  (五)早晚探摸儿童额头,如有发热要测体温;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应同时留心观察儿童的口腔、手、足、臀部和膝盖等是否有疱疹或斑丘疹。
  (六)手足口病流行期间应尽量避免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
  (七)儿童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根据医生建议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
  二、患儿居家隔离治疗建议
  除做好上述日常预防措施外,还须做到:
  (一)患儿居家隔离治疗期间,家长及看护人员应密切留意其身体状况,学会“二摸”和“二看”法。
  “二摸”:摸患儿额头是否高烧,摸皮肤是否发冷。
  “二看”:看患儿是否精神萎靡不振,看肢体是否颤抖抽搐。
  如发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将患儿送至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定点救治医院进行治疗。
  (二)地面、家具表面、玩具等应每天清洁,每周消毒1-2次。
  (三)被患儿粪便、疱疹液以及呼吸道分泌物污染的物品或表面,清洁后进行擦拭或浸泡消毒。
  (四)家中如有其他儿童,食宿、玩具和生活用品等应尽量分开,同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
  (五)居家隔离治疗时限为患儿全部症状消失后1周。在此期间内患儿应尽量避免外出,不与其他儿童接触。
 

附件2

广东省学校及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指引
(2015年版)

  一、日常预防工作
  (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单位手足口病防控预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单位和个人。
  (二)每学年开学后应组织全校或全园教职工学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通过广播、液晶屏幕播放和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学生与幼儿健康知识教育。
  (三)落实晨检制度。发现发热、出疹等症状的学生和幼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尽早送至医院就诊;患儿所用物品应立即消毒;学生和幼儿患病期间应停课休假,直至症状完全消失后一周,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复课。
  (四)做好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报告工作,发现发热、出疹病例异常增多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五)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每日落实学生和幼儿勤洗手。
  (六)各类场所(如教室、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宿舍、教研室等)应保持空气流通和室内外卫生清洁。
  (七)校内、园内进行午睡的学生和幼儿应有独立的卧铺,卧具独立存放。
(八)每天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饮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地面、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对衣物、被褥等阳光暴晒。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应增加消毒频次。
  (九)如配备校车,应保持校车卫生清洁;校车应以自然通风为主,密闭的空调车应开启通风装置;每天对校车的门把手、座位、扶手、车厢地面等进行消毒。
  二、当发热、出疹等患者异常增多时
  除做好上述日常预防工作外,还须实施:
  (一)控制措施。
  1.尽快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暂停全校或全园性的集会活动。
  3.实施晨检和午检制度。
  4.学校和托幼机构由专人负责与离校或离园的学生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
  5.确定暴发疫情后,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手足口病学生每日增减情况;配合做好暴发疫情的处置工作。
  6.如发生暴发疫情,应对校园进行彻底消毒。
  (二)临时停课后的措施。
  1.如出现暴发疫情,在卫生计生部门科学评估提出停课建议后,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并宣布停课,如需多所学校大范围停课则应报当地政府决定实行临时停课措施。
  2.停课期间,家长、学生等应主动向学校报告其是否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
  3.停课期间,学校、托幼机构应每天跟踪学生的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同时,对校内各类场所应进行彻底消毒。
  4.复课后,学校、托幼机构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等工作。
 

附件3

广东省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指引
(2015年版)

  一、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组织全院工作人员学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院内感染防控知识;在院内公共区域设置手足口病健康教育专栏。
  二、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预检分诊,专辟诊室(台)接诊发热、出疹病例;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增加候诊、就诊及治疗等区域的消毒频次,暂停儿童游乐设施的使用。
  三、在院内公共区域设置充足的感应式流动水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使用。
  四、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例后,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进行手卫生。
  五、诊疗、护理手足口病病例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器械、器具、物品(如体温计等)应及时消毒。
  六、加强厕所通风,每天对厕所墙壁、地面等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对厕所的水龙头、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七、被患儿粪便、疱疹液、呼吸道分泌物等污染的物品应及时消毒。
  八、疑似病例应单独安置,同种病例可安置在同一病房,病房内尽量避免收治其他疾病的患儿。
  九、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应按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如出现手足口病患者明显增多或重症和死亡病例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附件4

广东省儿童保健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指引
(2015年版)

  一、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院内感染防控知识;通过广播、液晶屏幕播放和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
  二、在院内公共区域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使用。
  三、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体检、保健、康复服务前,应询问和观察儿童是否有发热、出疹等症状,如有,应立即告知家长尽早送至医院就诊。
  四、如需要对发热、出疹儿童开展体检、保健、康复服务,应将患儿引至独立诊室;服务结束后应对诊室进行消毒,患儿所用的物品应及时消毒。
  五、医务人员在接诊服务发热、出疹儿童后,应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进行手卫生。
  六、服务发热、出疹儿童所使用的非一次性器械、器具和物品(如体温计等)要及时消毒。
  七、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应增加候诊室、接种门诊、保健门诊等区域的消毒频次,暂停儿童游乐设施的使用。

附件5

广东省社区手足口病防控指引
(2015年版)

  一、利用广播、电视、健康讲座和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手足口病健康宣传。
  二、做好社区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三、在社区公共区域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使用。
  四、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指导社区有儿童的家庭做好居家通风、卫生清洁和消毒。
  五、对社区公共区域内儿童游乐设施及体育健身器材等应进行清洁及消毒;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增加消毒频次或暂停使用。
  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社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七、对居家隔离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进行随访和管理,指导居家隔离、消毒,开展家庭健康教育。
  八、发现手足口病患儿异常增多时,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九、发生暴发疫情时,社区工作人员应协助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附件6

广东省儿童游乐场所手足口病防控指引
(2015年版)

  一、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
  二、保持游乐场所内空气流通,确保空调系统或排风扇运转正常。
  三、保持场所内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四、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对公共玩具、游乐设施以及地面、桌椅、扶手等物体表面进行清洗消毒。人流量大时或手足口病流行季节期间,应增加消毒频次。
  五、厕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每日对厕所进行清洁消毒。
  六、通过场所内的电视、液晶屏幕播放、宣传海报等方式,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


附件7

广东省托管、早教和培训机构
手足口病防控指引
(2015年版)

  一、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通过广播、液晶屏幕播放和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
  二、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每日落实学生和幼儿勤洗手。
  三、工作人员在接触儿童前、替儿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应洗手。
  四、各类场所(如教室、娱乐室、阅览室、休息室、办公室等)应保持空气流通和室内外卫生清洁。
  五、提供午休服务的机构,应为学生和幼儿提供独立的卧铺,卧具独立存放。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卧铺每周擦拭消毒,衣物、被褥等每周换洗与晾晒。
  六、提供膳食服务的机构,餐饮具每次使用前应煮沸20分钟或高温消毒。
  七、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每日对地面、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每日对厕所进行清洁消毒。
  八、发现发热、出疹等症状的学生和幼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尽早送至医院就诊;患儿所用的物品应及时进行消毒。
  九、发现发热、出疹等症状患儿异常增多时,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附件8

广东省儿童福利院手足口病防控指引
(2015年版)

  一、日常预防工作
  (一)制定本院手足口病防控预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单位和个人。
  (二)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组织全院教职工和儿童学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利用广播、液晶屏幕播放和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儿童健康知识教育。
  (三)落实晨检和夜查制度。发现发热、出疹等症状的儿童,应立即送至医院就诊;患儿所用的物品应及时消毒。
  (四)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每日落实儿童勤洗手。
  (五)各类场所(如教室、娱乐室、阅览室、保育室、卧室、办公室等)应保持空气流通和室内外卫生清洁。
  (六)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饮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地面、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洁消毒;对衣物、被褥等阳光暴晒。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增加消毒频次。
  (七)如配备校车,应保持校车卫生清洁;校车应以自然通风为主,密闭的空调车应开启通风装置;每天对校车的门把手、座位、扶手、车厢地面等进行消毒。
  (八)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如探访人员有发热、出疹等症状时应拒绝探访。
  (九)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应暂停工作,尽早去医院就诊。
  (十)需要在福利院内隔离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应安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专用厕所的房间,并做好清洁消毒。
  (十一)建立手足口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如发现发热、出疹病例异常增多,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出现发热、出疹患儿时
  除做好上述日常预防工作外,还须实施:
  (一)对留园隔离治疗的患儿,看护人员应密切留意其身体状况,学会“二摸”和“二看”法。
  “二摸”:摸患儿额头是否高烧,摸皮肤是否发冷。
  “二看”:看患儿是否精神萎靡不振,看肢体是否颤抖抽搐。
  如发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将患儿送至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定点救治医院进行治疗。
  (二)患儿房间内的地面、家具表面、玩具、厕所等应每天清洁,每周消毒1-2次。
  (三)被患儿粪便、疱疹液以及呼吸道分泌物污染的物品或表面,清洁后进行擦拭或浸泡消毒。
  (四)留园隔离治疗时限为患儿全部症状消失后1周。在此期间内患儿应尽量避免与园内其他儿童接触。
  (五)照顾患儿和健康儿童的工作人员应分开。
  (六)实施晨检、午检和夜查制度。
  (七)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减少各类探访活动;减少或暂停院内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
  (八)发现手足口病患儿异常增多时,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九)发生暴发疫情时,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手足口病每日增减情况,并将每日新增患儿上报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民政部门;配合做好暴发疫情的处置工作。
  (十)如发生暴发疫情,应对院内进行彻底消毒。

附件9

广东省手足口病消毒工作指引
(2015年版)

  一、消毒原则
  (一)由于肠病毒对紫外线、高温及含氯消毒剂等敏感,对污染物品可选用暴晒、紫外线杀菌灯、煮沸和含氯消毒剂等方式进行消毒。
  (二)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及消毒人员应戴口罩和手套进行操作。
  (三)含氯消毒剂对金属制品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消毒后应尽快用水清洗。
  (四)酒精(为速干手消毒剂常见的主要杀菌成分)对肠病毒杀灭效果不佳,建议避免使用。
  二、各类物品消毒
  (一)空气
  以自然通风为主,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无法自然通风的可采用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有条件的机构可使用紫外线消毒。医疗机构也可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
  (二)物体表面、地面、墙壁
  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桌椅台面、水龙头等)、地面和墙壁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溶液擦拭或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必要时用清水擦拭干净。
  被患儿粪便、疱疹液等污染的物体表面、地面和墙壁可先用即弃型物品清理污物,再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剂溶液擦拭或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如需要反复使用的物品(如毛巾、拖把等)应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必要时用清水擦拭或冲洗干净。
  (三)衣物、被褥等织物
  患儿的衣服、被褥、毛巾等需要单独清洗,阳光下暴晒2小时或煮沸20分钟或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必要时用清水冲洗干净。
  (四)奶瓶、餐饮具
  患儿的奶瓶、餐饮具每次使用前应煮沸20分钟或高温消毒。
  (五)玩具、学习用品
  患儿接触过的学习用品、玩具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溶液擦拭或浸泡,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或冲洗干净。不适合用消毒剂擦拭的学习用品(如书本等)可阳光下暴晒2小时。
  (六)手
  手接触粪便、疱疹液或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及时用流动清水及洗手液或肥皂按正确方法洗手,必要时可用复配手消毒剂进行双手消毒。
  (七)便器
  患儿使用后的便器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坐便器表面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必要时用清水冲洗或擦拭干净。
  (八)诊疗用品
  体温计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可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清水冲洗干净后备用。
  压舌板建议使用一次性的,非一次性压舌板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可用高压蒸汽灭菌。
  非一次性器械、器具、物品可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溶液消毒,可浸泡消毒的非一次性器械应浸泡30分钟,无法浸泡的非一次性器械可擦拭消毒。

 

附件10

广东省洗手指引
(2015年版)

  一、勤洗手,正确洗手,保持手部卫生,能有效防止肠道病毒的传播。
  二、下列情况要洗手
  (一)进行下列工作前请洗手:准备或分派食物,进餐,处理伤口,照顾病人。
  (二)进行下列工作后请洗手:使用洗手间,换尿片,照顾病人,接触动物或清理动物粪便,处理未熟的食物,揩鼻涕、咳嗽或打喷嚏,处理伤口,处理垃圾,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设施等。
  三、正确洗手步骤
  (一)打开水龙头,淋湿双手(包括手腕、手掌和手指)。
  (二)关紧水龙头,加入洗手液或肥皂,用手擦出泡沫。
  (三)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四)打开水龙头,用清水冲洗双手。
  (五)拨水将水龙头冲洗干净,关闭水龙头。
  (六)用干净的毛巾/抹手纸擦干双手,或用烘干机吹干双手。
  四、注意事项
  (一)如无条件洗手,可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双手。
  (二)洗手后切勿与别人共用毛巾或抹手纸。
  (三)个人用的抹手毛巾应每日清洗并晾晒。
  (四)抹手纸使用后应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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